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06
【项目概况】
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16号东山康城二栋八楼8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鄂夷招代字[2023]023
2、项目名称: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4万元
5、最高限价:54万元
6、采购需求:垃圾压缩箱3台,包括王家湾转运站1台,渭河路转运站1台,沈家店转运站1台,每台压缩箱应与相应转运站现有转运车辆和压缩机匹配。(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交货,质保期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16号东山康城二栋八楼807室)
3、方式:谈判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16号东山康城二栋八楼801室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16号东山康城二栋八楼80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单独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谈判会议,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纸质文件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谈判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03月06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一组
联系方式:13997736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16号东山康城二栋八楼807室
联系方式:1592696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159269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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