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废活性炭集中处置再生中心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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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宜昌市废活性炭集中处置再生中心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8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废活性炭集中处置再生中心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
2、项目编号:鄂夷招代字[2022]032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4.5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6、最高限价:14.5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人库指南(2021年)》的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考虑工程实际,在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规范的前提下,编制宜昌市废活性炭集中处置再生中心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技术可行性做出合理的评价。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谈判,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谈判;
4、具有从事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编制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证件资料应清晰可见),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807室)
3、方式: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801室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谈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
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297号
联系方式:毕晓曦 15072509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
联系方式:李晶 0717-622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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