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中介服务机构采购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9-13
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就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中介服务机构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YLZJ[2018]007
2、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中介服务机构采购
3、项目预算:人民币20万元。
4、采购内容: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服务机构采购,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制定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在分析评估上轮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本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形式、工作内容、进度安排与基本要求等,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2、制定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技术方案:(1)科学确定预算方法。主要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质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分析比较近年来征地样点的补偿标准,划分片区并测算综合补偿标准。采用收益还原测算法、征地案例比较测算法和年产值倍数测算法(至少选两种方案)综合分析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征地片区综合地价。(2)合理确定调整增幅。根据国民生产总值增幅、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增幅、农产品价格提高幅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幅度等因素,测算本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幅度。(3)确保区域内综合平衡。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控制线,分别进行综合平衡。3、履行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的法定程序:开展征地补偿标准听证、评审、报批、公布和实施工作。
5、服务时间要求:2018年10月8日前提交区级初步更新成果,2018年12月20日前的提交内部平衡表,上报最终成果文件。
6、质保期:审批合格后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供应商应具备土地评估机构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无不良记录失信行为并承诺成交后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否则将列入采购人失信行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8日17时00分止。
2、发售地点:磋商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到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购买。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
1、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09时30分(注:9:00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
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现场递交至。
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9月25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717-7890105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菁菁
联系电话:0717-62265552
联系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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